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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弃灰于街者”的启示

2012-10-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作者:龚喜建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古代商朝有一条“刑弃灰于街者”的法律,意思是说把灰倒在街道上的人要处以刑罚。听起来这种处罚似乎很重,但是孔子认为把灰倒在街上,灰尘扬起,一定蒙到路人的脸上,路人就会发怒,产生斗殴而触犯刑律,促使人们不敢把灰倒在街上。笔者认为,这是治理国家的一条好法律,同时也不禁联想到铁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无小事,可一提到这个话题,有些职工就会不屑一顾,满不在乎,殊不知,安全总是钟情于那些一丝不苟、敬小慎微之人,而事故往往专找麻痹大意、疏忽之人。笔者认为“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在平日的安全生产中,我们要严格检查作业过程中每一个细节,每一道工序。比如:检查螺帽是否拧紧,安全帽是否戴好,试验结束后是否关闭电源,工具是否乱扔……,正是这些所谓的“小事”处理得好,才遏制了事故的源头,避免了一次次事故的发生,垒起了安全生产的基石,反之,稍有不慎,便会酿成一场场悲剧,不仅伤害自己,反而还会祸及他人。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此,在安全生产中要多做“小善”,拒做“小恶”,从小事做起,坚持不懈,一步一个脚印,才能防患未然,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