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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资格不等于“老安全”

2013-06-06   作者:顾锦龙   热度:   收藏  

   近日,某化工企业的一位工龄20多年的老班长,因操作失误造成了装置停产10小时的重大责任事故。据了解,这位班长是连续5年的“安全标兵”、“技术能手”。事故发生后,他本人和周围的人都认为,如此“老资格”发生这样的事故有点不可思议。

    在一些企业,人们普遍认为工龄长、资格老的员工,应该不会与安全事故“沾边”。笔者以为,这是对安全经验的错误认知,“老资格”绝不等同于“老安全”。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细细品味职工们的思想,不能不令人深思。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如果认为凭工龄长、老资格、老经验就能保安全,那么就很可能会给企业安全生产埋下隐患。

    当然,老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经验比较丰富,安全意识要强一些,尤其在事故判断上肯定比新职工具有优势。但如果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借此对工龄短的职工要求严,对老职工要求松,势必会给安全生产留下死角。同样,“老资格”职工在工作中如果放松安全意识,也势必为事故种下“祸根”。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安全生产不分年龄大小、工龄长短、男女老少,谁若放松安全弦,事故就可能降临到谁的头上。由此可见,企业在安全管理上要一视同仁,破除工龄长不会出事故的认识误区,更不能用奖状和证书“保驾”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用“老资格”、“老经验”来衡量安全的可靠性。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下,企业安全管理更要以深、严、细、实推进,要使所有员工清醒地认识到,安全生产人人平等,使安全生产真正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只有这样,隐患才能远离我们,事故才不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