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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不“走捷径”

2014-03-11   作者:任海超 王军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计:2014年1月6日至12日的6天时间内,发生较大事故15起,死亡64人。伤亡数字的背后,是多少血淋淋的教训,多少家庭的眼泪和失去亲人的悲痛。

  联想到我们的日常工作,有的职工安全意识不强,风险危害防范意识淡薄,嫌麻烦,图方便,偶有不带安全帽、不挂安全带,不用防坠落等违章现象发生。觉得工作可以走捷径,存在侥幸心理,一旦事故突发,后果将不堪设想。

  一些单位为了赶进度,出现蛮干硬干的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结果欲速则不达,导致发生事故。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更影响到企业的发展。因此,工程施工也好,生产操作、抢险抢修也罢,施工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七想七不干”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安全方案、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在整个施工、操作、维修过程中,自始至终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方案、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杜绝“打折扣”和“走捷径”现象,否则安全生产就是一句空话。

  为了在安全上不“走捷径”,企业不但要依靠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强化“红线”意识、“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安全工作原则等外在力量,更要坚持不断地将安全意识烙到职工心中,固化、深化“我要安全”意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学会举一反三,明辨“高压线”碰不得,做到规范操作行为、识别作业风险,彻底消除人的不安全因素。

  同时,企业应及时建立健全检查督查机制和责任倒查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考核,以“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考核奖惩,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制,遏制住安全工作“走捷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