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料时要做到:
(1)注意清点爆破材料的数量。
(2)领料时必须带好“爆破证”。
2、运料时做到:
(1)严禁将雷管和炸药混装在一起,要分开装运。
(2)严禁每人每次背炸药量超过25公斤或挑运超过50公斤。
(3)严禁将领出来的爆破材料任意存放或交给其他人看管。
(4)严禁在中途、在井口、在人群多有明火的地方停留。
(5)严禁把爆破器材放在衣袋里或抱着行走。
(6)爆破工不准擅自携带爆破器材上地面。
(7)不准用灯泡烘烤炸药和雷管。
(8)按规定时间领取爆破器材和点炮。
3、爆破工进入工作面时要注意:
(1)注意检查工作面是否有松石、片帮。
(2)将爆破器材放在顶板和边帮岩石安全处。
(3)注意检查工作面通路是否通畅,要选好点炮后撤退线路确保顺利通行爆破作业。
(4)注意检查工作面的设备,工具是否撤走,未撤走的要撤走,或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5)检查好照明是否良好,并要有备用。
(6)检查炮眼深度、数量、排列和是否已经吹干净。
4、装药时要注意:
(1)不准用明火照明和抽烟,只准用电器照明。
(2)只准用木炮棍装填,不能用力过猛。
(3)选择合理的起爆顺序,准确连接。
(4)禁止爬入漏斗内装药和边打孔边装药爆破。
5、点炮前和点炮时要注意:
(1)点炮前必须在相邻、相通的巷道、工作面做好警戒,确认响炮完后警戒才能撤除。
(2)爆破作业进行时,不准任何 人在作业场所抽烟,必须采用一次点火。
6、放炮后必须注意:
(1)注意爆破后加强通风吹散炮烟。
(2)注意通风良好后,15分钟内或通风未好时不准进入工作面,有盲炮时至少半小时后才准进入工作面。
(4)半中段及天溜井作业面必须用高压风做通风,并按照半中段作业规程进行。
(3)爆破作业所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准乱丢乱放,不得擅自保管,销毁和转交他人使用,必须退回炸药库保管。
(4)严格按规定处理残炮。
(5)导火索、导爆索只准用锋利小刀快速切断。
7、贯穿作业必须认真注意:
(1)注意对贯穿距离小于10米的掘进作业时,不准同时爆破或一边爆破一边进行钻孔、出坊作业。
(2)注意采场采至上中段或巷道贯穿档头,其距离小于5米时,若无专人警戒,禁止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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