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漏斗口及放矿平台上下要有良好的照明,溜井放矿平台要牢固。
2、 保持漏斗口下坑道、斗脚下干净清洁和水沟畅通。
3、 漏斗口发生堵塞或漏斗发现空时,禁止爬入溜井、漏斗内处理,只准用长棍(钢钎)或长竹杆在漏斗外处理,或用长竹杆将炸药顶入漏斗(溜井)内爆炸处理,或从中段(分层)溜井口将炸药包丢入漏斗(溜井)内爆炸震动处理,用撬棍(钢钎)撬动堵塞大块时,手的撬棍(钢钎)关不准对人的胸前,避免石头冲下打对钢钎(撬棍)而造成棍反冲打伤人。
4、 放矿人员应与中段(分段)出矿人员经常取得联系,了解溜井(漏斗)情况,以便随时掌握溜井(溜井)存矿成份,警惕和避免发生跑矿事故。
5、 矿车、电车掉道时,必须停车后(电车要断电源)处理。采用垫拉方法处理,拉车时,矿车两侧严禁站人。
6、 人力推车时,要抬头看前方,发现有人或拐弯时,应先发出呼喊声,并减速慢行。
7、 矿车装矿时,装矿面不得超出车箱面0.1米。
8、 放漏斗时,放矿人员应站在漏两侧或专设的平台上,其他人员不得从漏斗前通过和停留,不得把漏斗(溜斗)放空。必须经常注意检查溜井放矿平台是否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