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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009-06-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管路工负责防尘管路、防灭火灌浆的运输、安装、拆卸、检查和维修等项工作。

  2.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凡矿车装不下的管材均装花车运送。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出矿车或花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固。

  3.在电机车运输巷道运送时,应事先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电机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的措施。

  5.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妨碍行人、运输和通风。

  6.安装管路时,应根据管路的安装用途和施工场所的条件要求,带齐所需用具。

  7.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质量,应无堵塞物,管盘应完好。

  8.在通风不良处或瓦斯尾巷中安装时,除有措施外,还应配有瓦检员,在检查瓦斯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工作。在电机车巷施工时,应与运输区取得联系,并有专门措施。

  9.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下拐急弯。管子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子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气、不漏水。

  10.在竖井内接管子时,应按照管子规格,先打好工字梁。操作时,必须安装工作盘和保护盘。由上往下接时,第一节管子用双卡卡在横梁上,运一节接一节,螺丝上齐拧紧,每遇横梁都要用卡子卡牢;由下往上向接时,第一节管子要与平巷管子联接牢固,同样运一节接一节,遇横梁用卡子长牢。

  11.在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直径为102 毫米(4 时)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必须先安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 米。

  12.在斜巷内接直径为102 毫米(4 时)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要接好一节运一节,并把接好的管子用卡子或8 ~10 号铁丝卡在或绑在预先打好的管子托架上。

  13.拆卸管子时,要两人托住管子,一人拧下螺丝。

  14.在倾角较大的联络巷中拆接管子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专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随时装入袋内。拆接管子前,应先用绳子将准备拆接的管子栓好,绳子另一头牢固地拴在支架或其他支撑物上,以防止管子掉下。

  15.接防尘管子时,应根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和阀门,以便冲刷巷道。所有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机道都必须安装防尘管,所有装载点、转载点、溜煤眼均应安装喷嘴,且位置适当。机械触动式、电磁阀式、光电式、声控式等自动洒水喷雾装置的安装要按专门设计施工。

  16.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风科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

  17.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路应离开电缆300 毫米。

  18.用法兰盘联接管子时,严禁手指插入两个法兰盘间隙及螺丝眼,以防错动挤手。

  19.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砸平。每隔3 ~4 米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井下不准使用摩擦能产生静电的塑料管。

  20.新安装或更换的管路要进行漏气和漏水实验,不合标准的不能使用。

  21.拆卸的管子要及时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把接头、三通、阀门、螺丝等全部回收妥善保管。

  22. 正在使用的管路需要部分拆除或更换时,必须首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好。拆除或更换瓦斯管路前,必须把计划拆除的管路与在使用的管路用挡板或闸门隔开。拆除或更换防尘、灌浆管路时,一定等管路内的流体全部流净后,才准动工拆除或更换。

  23.发现管路损坏或漏水、漏气,要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