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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工安全技术规程

2009-09-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检修所用的工机具必须符合使用标准,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不得勉强使用。

  2、禁止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检修前必须和有关岗位人员联系好,挂好检修牌,确认无误后方可检修。

  3、禁止带压检修管路,管路停运后要确认管内是否存有余压,确实无压后,方可进行检修。

  4、铺设管路对管时,禁止将手、脚伸入管口蹬、拉、搬动,防止挤伤手脚。

  5、管路法兰连接禁止用手指摸试眼孔,以免挤伤手指。

  6、管路承担连接需灌铅口时,操作人员要站在承口的背向,防止铅液喷爆伤人,所溶铅液不得与水接触,以防爆炸发生烫伤事故。

  7、二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绳)系紧拴牢。不准随意上下投扔所用材料或工具。

  8、在地沟、暗井作业时,首先要打开盖板(井盖),进行一定时间的通风,用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工作,工作中地沟内、外必须有人保持对话、联系。

  9、检修管路在水中作业需用潜水泵抽水时,要检查水泵是否漏电,不能冒然下水作业,防止触电。

  10、管路作水压试验时,作业人员禁止站在管路的端头及附近,不准敲打管子,以防爆炸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