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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工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2009-09-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1、上岗作业,应佩戴好劳动保护。

  2、对运行的信号设备在检修前和检修完后,应在“信号集中闭塞设备检查登记簿上”登记,消记;并由车站有关人员签字。

  3、检修设备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在电源开关处悬挂“停电检修”作业牌。

  4、检修36V以上电气设备,在切断电源、滤波器、电容器检修,必须先进行人工放电。

  5、严禁甩开联锁条件,借用电源动作继电器;严禁封连各种电气接点(试验色灯信号机灯光除外)。

  6、现场作业,应特别注意来往车辆,当有车通过时,禁止在有关信号机和道岔上进行工作。在复线区间作业时,严禁在邻线和两线间躲避列车。

  7、高柱信号机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遇有雷雨及暴风雪时禁止杆上作业。

  8、使用电钻、磨齿机、电铬铁时,应遵守手动电动工具安全规定。

  9、继电器室内严禁烟火,并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配备完好的灭火器材。

  10、室外故障处理,必须两人以上作业。

  11、在道岔清扫中,注意线路来往车辆,不准将清扫工具放在钢轨上,不准用手清理岔尖与基本轨内的杂物。

  12、要按规定容量更换熔断器,不得用酒精、汽油等易燃品擦试带电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