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自救器在有毒害气体场所作业和遇险时使用。
2. 对佩戴者应进行实践训练,使其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佩戴动作。
3. 该自救器应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 入井必须携带自救器,将其斜挎于肩上。应避免强烈冲击,严禁任意打开上壳或把自救器当坐垫。
5. 将背带挂在脖子上,系好腰带,仪器放至身体正前面。
6. 扳开扣鼻,打开自救器上壳,拉出氧气袋、口具、呼吸软管与鼻夹。
7. 打开氧气瓶开关,开启到最大位置。
8. 拔出口具塞,迅速置口具片于唇齿之间,咬住牙垫,紧闭嘴唇保持气密。
9. 做一次深呼吸,使自动补给气自如。
10. 戴好鼻夹、封住鼻孔,用嘴呼吸。
11. 戴好眼镜,均匀呼吸,退出灾区,严禁跑步。未脱离灾区严禁摘掉口具和鼻夹。
12. 使用时应随时观察压力指示计,以便掌握氧气消耗情况,调节劳动量。
13. 使用该自救器时,应保持沉着,均匀呼吸。当吸入气体的温度略有升高时,是正常情况,不必惊慌,在未到达安全地点前不得摘下自救器。
14. 该自救器每次使用后,应对气囊、口具进行清洗消毒;对氧气瓶充气;更换吸收药剂。
15. 组装后,必须全面进行性能检查,使其符合标准要求,保持良好状态。
16. 不准无故开启自救器。
17. 自救器禁止代替工作型呼吸器使用。
18. 由于氧气袋外露,应特别注意防止与锐器接触。
19. 禁止在无技术保证的情况下,随意拆卸减压器,以避免其性能降低。
20. 氧气瓶内应充装医用氧气,氧气浓度不得低于98%。
21. 自救器存放环境应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温度应保持在摄氏零度以上。严禁自救器与油脂混放在一起。
22. 保管人员要对交回的自救器进行验收
(1)自救器壳体有无损伤;
(2)氧气瓶压力应不低于20兆帕。
23. 长期未使用的自救器,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药品(二氧化碳吸收剂)检查,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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