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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0-03-0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一般规定:

  1、维修工必须熟悉所维护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能独立工作,并经考核合格者担任。

  2、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学徒工应在考核合格的正式维修工指导下从事有关维修实习工作。

  3、维修工进行操作时应不少于2人。

  4、对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后,维修工应接受司机及有关负责人的验收。

  5、维修工应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检修质量应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的要求。

  7、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职无关的工作。

  二、作业前的准备

  8、设备检修前要将检修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设备和安全保护用具准备齐全,并认真检查和试验,确保检修顺利进行和安全操作。

  9、作业前要切断或关闭所检修设备的电源、水源等,并挂“有人作业”警告牌。

  10、作业前要对作业场所的施工条件进行认真的检查,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三、维修作业:

  11、维修人员对所维修范围内设备每班的巡回检查和日常维护内容如下:

  (1)检查所维护的设备零部件是否齐全完好可靠。

  (2)对设备运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检查处理。

  (3)对有关的安全保护装置要定期调整试验,确保安全可靠。

  (4)检查设备各部液压油量、油质和润滑油量、油质应符合规定要求。

  12、按时对所规定的日、周、月检内容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漏检漏项。

  13、要熟练掌握设备检修内容、工艺过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技术措施,保证检修质量和安全。

  14、拆下的机件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有碍作业和通行,物件放置要稳妥。

  15、拆卸设备时必须按预定的顺序进行,对有相对固定位置或对号入座的零件,拆卸时应做好标记。

  16、拆卸较大的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和下滑的措施。

  17、拆卸有弹性偏重或易滚动的机件时,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18、拆装组件时,不准用铸铁铸铜等脆性材料或比机件硬度大的材料作锤击或顶压垫。

  19、在检修时需要打开机盖、箱盖和换油时,必须遮盖好,以防落入杂物、淋水等。

  20、在装配滚动轴承时,如无条件进行轴承预热处理,应用软金属进行衬垫进行锤击或顶压处理。

  21、在对设备进行换油或加油时,油脂的牌号用途和质量应符合规定,并做好有关数据的记录工作。

  22、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的验收,须盘车的设备必须进行盘车试验,检查设备的转动情况。

  23、设备检修后的试运转工作,应由工作负责人统一指挥由司机操作,在主要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4、设备经下列检修后,应进行试运转:

  (1)修换轴承;

  (2)电动机解体大修,调整转子、定子间隙;

  (3)提升系统处理轨道,更换天轮、连接装置、钢丝绳,调整检修制动系统、电气系统,解体大修绞车本体。

  (4)主通风机解体大修,更换叶片,调整检修电气系统;

  (5)水泵更换本体主要部件;

  (6)减速器更换齿轮;

  (7)其他在检修任务书上要求试运转的项目;

  25、试运转时监视人员应特别注意以下两点:

  (1)轴承等转动部分的温度;

  (2)转动及传动部分的震动情况,转动声音及润滑情况;

  26、高空和井筒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和系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

  27、高空和井筒严禁上下平行作业,若必须上下平行作业时,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认真执行。

  28、禁止血压不正常、有心脏病、癫痫病及其他不适合从事高空和井筒作业的人员参加高空和井筒作业。

  29、禁止设备在运转中调整制动闸;

  30、禁止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他机械。

  31、传递工具工件时必须等对方接托后,送件人方可松手;远距离传送必须栓好吊绳,禁止抛掷,高空或井筒作业时,工具应栓好保险绳,防止坠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