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放瓦斯观测工负责抽放瓦斯系统中各参数的定时观测、计算和抽放钻孔的联接、拆除以及抽放管道的检查、维护、放水、管理工作。
2.应根据当天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带全所需工具、仪器,并保证完好。
3.如需进入栅栏内工作,必须两人前后同行,并随时检查巷道内瓦斯。瓦斯超规定时,应停止进入、经请示后再采取措施。
4.检查瓦斯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使用100%的瓦检仪;
(2)瓦检仪的气泵应选择合适,尽量采用高负压气泵;如使用仪器本身气泵不合适,必须用气样泵抽取管道内瓦斯进行测定;
(3)采用仪器气泵检查管道内瓦斯时,应连续挤压气泵(即一鼓起立即再捏扁),在挤压5~6,次后,气泵一复原的瞬间,立即将仪器的进气口从管道内拔出;
(4)检查管道瓦斯浓度时,必须检查2次以上,发现差别较大时,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5.观测负压和流量的注意事项如下:
(1)U形水柱计内必须是蒸馏水;
(2)观察时,要将U型水柱计垂直放置,使两水柱凹面持平;
(3)用U型水柱计测定抽放压力时,应按规定将水柱计的胶管与管道上的压力接孔联接,并使其稳定1~2分钟,然后读取压力值。
6.在测定流量或负压时,如U水柱计跳动不止,应检查积水情况,并采取放水措施。
7.抽放瓦斯钻孔及分路观测点必须悬挂观测记录牌,并注明观测地点和孔号。每次观测后,应将有关参数(如负压、静压差、瓦斯浓度、流量、观测时间及观测人姓名)填写在记录牌上,并保证牌板、记录和报表三对口。
8.当抽放管路中瓦斯浓度急剧变化时,应及时调节该钻孔或高抽巷的管路抽放负压。当浓度低于25%、又不影响作业面中的瓦斯含量时,应关掉该孔(巷)的气门。
9.抽放孔、高抽巷管路都应设置气门、放水器和观测瓦斯、负压和流量的装置。
10.布置在回采工作面的抽放钻孔,必须在能抽上瓦斯前连接好。本煤层抽放瓦斯钻孔,应在钻孔钻完后及时连接好,并把钻孔与抽放管路连通的气门打开。
11.连接钻孔前,要将顶板的浮矸清理掉。
12.抽放钻孔或管路的拆除,必须经通风技术负责人批准。
13.瓦斯钻孔或高抽巷瓦斯管拆除后,必须采取防止瓦斯外泄的措施。
14.必须经常清理和润滑抽放瓦斯管路的阀门,以确保阀门使用灵活。
15.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整主干管路的抽放负压。
16.对所负责地区的抽放系统及设施要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漏气、断管、埋管、积水等问题时,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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