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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2010-04-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

  1.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 必须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掌握所使用的设备、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熟知矿车检修质量标准、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按照片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3.检修、检查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作业,并悬挂停电作业警示牌。

  4.机械设备运转中,禁止人员接触转动部位。处理故障时必须在停止运转的情况下进行。

  5.多人工作的场地,要分工明确、指挥同意、行动一致,但不得平行作业。

  6.有关车、钳、锻、铆、电(气)焊、起重等工作,应由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承担,并遵守有关工作的操作规程。

  7.操作电气设备时,禁止带负荷停、送电。

  8.操作起吊行车时,必须看清周围有无障碍,看清操作按钮(开关),防止开错。重物起吊后,重物下及运行前方严禁有人行走、停留或工作。

  9.在操作运转设备中,发现异声、异状等不正常现象时,应立即停止运转,检查处理。

  10.工作时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用品。

  1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12.根据当班任务准备好所需工具、材料、备品、配件等,并检查是否安全、完好、可靠。

  13.详细检查检修使用的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运转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

  14.地面修理矿车应在专用场或车间内进行,井下应在专用轨道或硐室内进行。

  15.矿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修理:

  1) 碰头损坏或缺少,碰头弹簧损坏,螺栓断裂、松动。

  2) 矿车底盘变形超限,底梁开裂或铆固件松动。

  3) 轮轴弯曲变形,轮对摆动超限或不转动。

  4) 矿车箱体有裂纹、破损或变形超限。

  5) 连接件磨损超限或断裂,防脱装置损坏。

  6) 连接螺栓、销轴等零不全、损坏或缺少。

  16.因故障必须在运输线路上修理矿车时,施工前必须征得调度室同意,并在施工地点前后各60米处位置设置安全警戒。

  17.中修、大修矿车时,应首先检查车状况,确定检修部位、内容及检修方法和程序。

  18.矿车轮对、轴承每半年内至少注油1次,每1年内必须清晰检查1次,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凡损坏的轴承、弹性挡圈等零件必须及时更换。

  19.矿车整形前,应对矿车进行检查,确认箱体内无杂物后,方可进行。人工整形时,必须检查锤头柄固定是否牢固,手锤前房禁止站人,严防飞锤伤人。

  20.在拆、装矿车碰头时,应使用专用工具,碰头正面禁止站人,以防伤人。

  21.装卸车轮要用专用工具,禁止敲打,并注意保护零件不受损坏或丢失;在装卡工件时要放稳摆正、固定牢靠,防止滑脱伤人。

  22.拆卸轴承时应使用推卸器,安装轴承时应事先放在75~85°C(最高不得超过100°C)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后再进行装配。

  23.人工拆卸、装配轴承时,要选用铜棒或铝棒等软金属平稳击打轴承,使其慢慢卸下或装配好,防止损坏轴承及轴头。

  24.所有矿车都要编号,并建立检查、检修记录薄,注明矿车的型号、编号、检修日期、检查检修人员、检查检修内容以及所存在的问题。

  25.应将每次检查、检修、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详细记录在检查、检修薄上。

  26.凡修理后的矿车必须按完好标准验收,矿车编号将验收日期、验收结果、验收人员记录在矿车台帐上;大修后的矿车按检修质量标准组织验收。

  27.修理后的矿车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8.每班工作结束后应清理工作场地,打扫环境卫生,将工具、材料、零件、备品配件分类存放整齐,切断电源并闭锁后,方可交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