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危险源
1.顶帮支护不完好,有害气体超限。
2.未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试运行前机身上或运行区域有人,误送电、误操作。
3.维修不到位,设备带病运转。
4.掘进维修钳工更换液压元件时,液压系统未进行卸压。
5.检修人员在截割臂下方或铲板下方作业时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6.人员违章跨越输送机或接触输送机转动部位。
7.起吊大件时站位不当,操作失误,设备不合格。
二、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掘锚机及其配套设备的检修维护人员。
三、上岗条件
第2条 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3条 维修工必须熟悉机器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具有一定的机械、电气基础知识,熟知安全注意事项,具备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
四、安全规定
第4条 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手指口述”。
第5条 拆装设备上大部件和部分机构时,必须确保这些部件和机构牢靠地固定在起吊装置上,必须使用合适的、技术完善的、能力足够的起吊装置,禁止在被吊起的部件和机构下停留和工作。
第6条 要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对机器进行润滑、维护保养,不得改变注油规定和换油周期。
第7条 高空作业应使用专用的工作平台,禁止利用掘锚机升降装置进行登高作业。
第8条 检修期间,掘锚机控制遥控器必须由专人看管,并将遥控器及机体上的所有急停开关进行闭锁。
五、操作准备
第9条 带齐维修工具、备品备件及有关维修资料和图纸。
第10条 维修工必须认真检查掘锚机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情况,以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切断机器电源,将开关闭锁并挂停送电警示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六、正常操作
第11条 严格按规定对机器进行“四检”(班检、日检、旬检、月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第12条 润滑油、齿轮油、液压油牌号必须符合规定,油量合适,并有可靠的防水、防尘措施。
第13条 液压系统、喷雾系统、安全阀、溢流阀、节流阀、减压器等必须按照使用维修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并将其调整到规定的压力值。
第14条 机器要在井下安全地点加油,油口干净,严禁用棉纱、破布擦洗,应通过过滤器加油,禁止开盖加油。
第15条 需用专用工具拆装维修的零部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强拉硬扳,不准拆卸不熟悉的零部件。
第16条 油管破损、接头渗漏应及时更换和处理。更换油管时应先卸压,以防压力油伤人和油管打人。
第17条 所有液压元件的进出油口必须带防尘帽(盖),接口不能损坏和进入杂物。
第18条 更换液压元件应保证接口清洁。螺纹联接时应注意使用合适的拧紧力矩。
第19条 液压泵、马达、阀的检修和装配工作应在无尘场所进行,油管用压风吹净,元部件上试验台试验合格后戴好防尘盖(帽)。
第20条 紧固螺钉(栓)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并应按规定力矩拧紧。采用防松胶防松时,必须严格清洗螺钉及螺钉孔。
第21条 在起吊和拆、装零部件时,对接合面、接口、螺口等要严加保护。
第22条 电气箱和低压配电箱应随掘锚机进行定期检查和清理,各电气元器件、触头、接插件联接部分,接触要良好。
第23条 隔爆面要严加保护,不得损伤或上漆,应涂一层防锈油,以防腐蚀。
第24条 电气系统防爆性能必须良好,杜绝失爆。
第25条 电机的运转和温度、闭锁信号装置、安全保护装置均应正常和完好。
第26条 在机器下进行检修时,除保证机器操作阀在正确位置锁定外,还应有至少—种机械防失控装置。
第27条 机器在中、大修时,应按规定更换轴承、密封、油管等。
第28条 设备外观要保持完好,螺丝和垫圈应完整、齐全、紧固,入线口密封良好。
第29条 严格按规定的内容对掘锚机进行日常和每周的检查及维护工作,特别是对关键部件须经常进行维护与保养。
第30条 应经常检查和试验各系统的保护和监控元件,确保正常工作。
七、收尾工作
第31条 维修工作结束后,应对掘锚机进行全面检查,并参照出厂验收要求试车,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司机使用。
第32条 清理好机器表面.并将工具及技术资料整理好,放置在专用工具箱内,妥善保管。
第33条 维修人员应将机器存在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检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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