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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炮技术操作规程

2010-05-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按照当班生产需要用量和有关规定领取炸药、电雷管。直接将炸药雷管安全运送到工作地点,并放置在安全地点。

    二、根据炮眼数及有关规定装配好引爆药,装药时先要用炮棍清除炮眼内煤粉(或岩粉)。根据炮眼深度确定装药量。

    三、装药时,把要装的药卷,一切紧接一节用炮棍轻轻推入眼底,不得用力冲撞,最后一节装引爆药,装引爆药和封泥时,一手拿棍推送引药炮泥,另一手拿住电和脚线,缓缓送入与先装的药卷紧接,严防脚线打折摘断。最后按规定充填炮泥,煤炮眼封泥长度不少于眼深的二分之一。岩石炮眼装药后,剩余部分全部用炮泥填满,充填好炮后,要把二条是管脚线简单扭结短路,并把伸出炮眼的脚线留好放在炮眼口内。

    四、放炮接线时,必须携带放炮器把手进去接线,接线人负责放炮,不准一人接线,另一个放炮。

    五、放炮接线时要注意敲邦问顶,把松煤,松石修下,才能接线,放炮接连打倒单柱或棚架要及时补打好,方能继续放炮。

    六、放炮时要检查附近20米以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放炮,工作面大顶来压,支架未跟上有出水征兆时,不准放炮。

    七、放炮时必须派出警戒,并按规定发出放炮信号和放完炮信号。

    八、放炮距离,盲炮处理,及其它注意事项,严格按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进行。

    九、井下放炮只能用放炮器放炮,严禁用交流电放炮,放炮前把该处的工具,设备撤到安全地点后方有放炮。

    十、放完炮以后,要等吹散炮烟检查瓦斯,观察工作面有无异状,认为安全没有问题时。才能通知撤销警戒准许进入放炮地点进行生产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