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日常例行保养,对平板拖车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1.2 负责车辆使用过程中的人员和机械安全。
1.3 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2、岗位任职条件
2.1 接受过良好机动车驾驶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
2.2 持有机动车驾驶员上岗证。
3、上岗作业准备
3.1 运送超宽、超高和超长物件前,应制定妥善的运输方法和安全措施,进入城市交通或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运输超限物件时,必须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限部分白天应插红旗,夜晚应挂红灯。超高物体应有专人照管,并应配电工随带工具保护途中输电线路,保证运行安全。
3.2 启动前应进行检查并确认拖挂装置、制动气管、电缆接头等连接良好,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3 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安全操作规程
4.1 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4.2 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4.3 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他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4.4 上、下坡应提前换人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挡滑行。
4.5 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4.6 当车辆陷人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当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4.7 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水管或曲轴皮带盘,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在中途停车或换档。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轻踏制动器使浸水的制动蹄片上水分蒸发掉。
4.8 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时,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人员指挥前进。
4.9 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在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4.10 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4.11 平头型驾驶室需前倾时,应清除驾驶室内物件,关紧车门,方可前倾并锁定。复位后,应确认驾驶室已锁定,方可起动。
4.12 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4.13 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驶,车上不得载人、载物,当需在道路上试车时,应挂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试车牌照。
4.14 拖车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乎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应制动并用三角木楔塞紧。
4.15 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25°。
4.16 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指挥的拖车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应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4.17 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起重臂应拆短,使之不超过机棚最高点,起重臂向后,吊钩不得自由晃动。拖车转弯时应降低速度。
4.18 装运推土机时,当铲刀超过拖车宽度时,应拆除铲刀。
4.19 机械装车后,各制动器应制动住,各保险装置应锁牢,履带或车轮应楔紧,并应绑扎牢固。
4.20 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4.21 上、下坡道时,应提前换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4.22 拖车停放地应坚实平坦。长期停放或重车停放过夜时,应将平板支起,轮胎不应承压。
4.23 使用随车卷扬机装卸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拖车应制动住,并应将车轮楔紧。
4.24 严寒地区停放过夜时,应将贮气筒中空气和积水放尽。
5、其他注意事项
5.1 驾驶员不得疲劳驾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带情绪驾驶。
5.2 驾驶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驾驶时不得接打手机。
5.3 做好车辆的使用、维护及保养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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