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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011-02-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工作前要认真查点设备、药剂是否齐全,待齐全后方可接班。

  2、认真检查药液是否变质,禁止使用变质药液。

  3、处理有毒药液时,必须深埋或作净化处理。

  4、各种药液必须在容器外标注名称,有毒药液标注“有毒”二字。

  5、必须经常检查标定药液的浓度,配比时必须准确。

  6、滴定时,必须把各种用品准备齐全,认真操作,保证化验样品的误差在充许范围内。

  7、认真保管好送至化验的试样,付样必须保存两个月,待无问题时方可处理。

  8、及时向有关单位交送化验单。

  9、过药滤放时,必须检查设备,仪表、电压、电流等是否正常,待无误时方可开车。

  10、烘干样品时,必须保证样品的干燥程度,严禁烘糊试样。

  11、操作时,要注意药液不要溅在衣物和皮肤上,以免腐蚀衣物和皮肤。

  12、工作完毕后必须用流动水洗净手,以免发生中毒现象,手上有伤口时,禁止接触毒物。

  13、严禁在化验室高温炉、电热板上烘烤食物或做饭。凡能逸出有毒气体,蒸气和烟雾的作业,只能在排风良好的通风橱内进行,以防中毒。

  14、严禁用化学药物做调料剂,一切药品严禁口尝或用手直接接触,用鼻嗅时不得直接对准瓶口,以防发生意外。

  15、必须严加保管化验室的一切仪器、仪表,严禁任何人乱动。禁止使用烧杯,瓷皿或其它器皿做为饭食用具。加热的器皿不可用手拿或放过冷处,以防烫伤或损坏。

  16、定时抽测化验结果,严禁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