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规定适用于排矸绞车司机运行操作。
2.矸石山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动作原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的规定及车房各项规章制度,并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
3.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4.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不得干与本岗位无关的工作。着装符合工作要求,不允许连班顶岗。
5.开车前准备工作:
(1)检查各联接部螺丝、销子、键是否牢固,防护罩应可靠。
(2)检查各操作手把是否在启动位置。
(3)检查和试验制动系统是否灵敏可靠。检查钢丝绳的使用及排列情况,衬板,绳槽的磨损情况。
(4)检查轴承减速器油位,油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漏油现象。
(5)检查平轮有无异状,并加注适量的油。
(6)检查电气绝缘是否可靠,控制的接点是否良好,电流表、电压表指示是否正常。
(7)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符合要求后方可正常开车。
6.操作:
(1)合上总闸,根据信号要求操作控制手把。
(2)启动时只许逐渐加速,不得起动过猛,要做到起动稳,停车准。
(3)左操作把手为制动把手,右操作把手为主令控制器把手。制动把手向前推为打开制动、向回拉为制动。主令控制把手至中间位置向回拉为主箕斗提升,副箕斗下放;向前推为副箕斗提升主箕斗下放。
(4)提升(或下放)启动时速度一定要慢,最高速度允许加速到三段。箕斗(无论主副)在距卸载位置25米时开始减速。箕斗必须缓慢地上卸载架,卸载时施闸停在(此时下部箕斗处于装车位置)。
(5)司机不得擅自开车,要听信号指令开车。
(6)随时观察各仪表变化,深度指示器位置。
(7)做到八不开:
①信号不清不开;
②刹车不灵不开;
③超负荷不开;
④油量不足和油令不转不开;
⑤检查机器不开;
⑥电压超过额定值达±5%不开;
⑦钢丝绳猛烈跳动不开;
⑧电机轴承温度超过60℃不开。
(8)开车时“五不准”,“一必须”。
①不准手离开操作把;
②不准和他人交谈;
③不准学员单独操作;
④不准看书报;
⑤不准喝酒操作。
一必须:必须精力集中。
7.停车注意事项
(1)必须将常用闸和紧急闸刹牢固。
(2)切断总电源。
(3)对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8.按规定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9.工具备用品等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机房内外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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