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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药库管理员安全操作规程

2011-03-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品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库内最大储量:炸药不得超过三昼夜用量,雷管不得超过十昼夜用量。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开存放。存放炸药和雷管的硐室不准装灯。

  3.库内严禁烟火,照明线路必须是防火电线(铅皮电缆)和防爆灯。不许自己随意接灯或用电热取暖。不论库内人员和领料人员都不许打闹。

  4.班前不许喝酒,班中不许睡觉,不准擅离岗位。进坑要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上下班要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清点库存,要帐物相符,有关事项要交待清楚。

  5.无爆破证者绝不发给爆破材料;特殊情况必须有保卫科、安全科的证明信。发放爆炸物品和领取爆炸物品都必须轻拿轻放,当面点清。领料票字迹要清楚。

  6. 库内人员不得违章作业,加工火雷管必须在硐室内进行,剪导火线不准短于1.8米。药库人员必须对爆炸品严格管理,严禁丢失、被盗、送人和私拿转借。

  7. 经常检查爆炸品,发现不合乎安全规定要求的爆炸品,一律禁止发放。库内人员有权制止领料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8. 矿内运输爆炸品车上必须挂红旗,不准在人员集中的地方停车。严禁炸药和雷管混装。爆炸物品运送中严禁烟火。除专职押运人员外,任何人不准乘坐装有爆炸物品的车辆。车上禁止捎带杂物。

  9.泥球机开车前要检查机器设备。开车后发现异常声响立即停车,修好后方可使用。

  10. 注意检查电源和开关,防止触电。发现问题立即找电工处理。经常保持机器设备清洁和搞好卫生,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或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