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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1-03-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必须按规定的长短发出信号,信号要清楚、明确。

  2.必须在放下罐帘后再发开罐信号,罐笼在井口停稳后才准上下人员。

  3.必须严格执行“乘罐规定”中的各项规定。

  4.不能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让别人代替打信号。

  5.禁止在工作中说笑和打盹睡觉。

  6.不允许无关人员在信号室休息。

  7.不准以电铃作电话用。

  8.未与卷扬联系好时,不能修理罐笼及清理井口。

  9.运送较大的材料、炸药和起爆器材时,一定亲自检查是否捆好、放好,并通知卷扬注意控制速度。

  10.卷扬对罐时,上下井口信号工必须联系好,然后把罐里的车皮推出后,由上井口信号工通知卷扬司机对罐。

  11.下大型物料时,罐提起后等物料停稳下料人员到5米以外地方等候方可发罐。

  12.井口推车机钢丝绳直径为12.5mm。推空车时断1—2股以内插上,断2股立即更换。

  13.交接班时必须检查试验推车机脚踏开关是否灵活好用。如连电或有异常应立即踏脚踏开关与断电按钮。

  14.在操作推车机时应一稳二准三观察,摇台起来再把信号发。

  15.井口存放物料应放在井口5米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