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按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3、操作时,应保持正常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或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适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搬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掉道的机车或矿车时应有可靠措施。
(二)准备工作:
1、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4)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手把和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6)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调度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以上情况都应记入交接班记录中。
3、机车各注油点应按规定加注适量的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黄砂。
4、开车前应督促跟车工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
(5)在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三)起动
1、按顺序接通电路,点亮照明灯,挂好红尾灯。
2、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的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警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起动。
严禁长时间强行硬拖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起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3秒钟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间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挡,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中间。
(四)运行
1、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它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留更换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整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顶车辆,必须听从跟车工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观察。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
6、列车行驶速度:运煤矸时不得超过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8、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后,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
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机车。
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施以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5、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调度汇报,在机车或列车的前后设置警戒,才能检修机车或列车。
6、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停在车场,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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