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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通用安全规程

2011-06-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1、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2、必须按规定佩带劳动保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塞入帽内,并且认真详细检查所有设备、工具安全设施和作业条件,否则不准上岗。

  3、启动设备前,要认真对设备进行确认,确认无人,无障碍物时,方可启动设备。

  4、班前、班中不准饮酒,不准穿高跟鞋、大衣上岗,工作服必须系好纽扣。不准私自带外人来参观,不准在厂内会客。

  5、工作中不准打闹,睡觉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擅自脱岗或将工作交给他人。

  6、搞好文明生产,保持厂区,厂房,岗位,工作场所整洁、设备管理整齐,人行道畅通无阻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工艺连续作业的接班者未到,交接班者不得下班。

  8、严禁攀高和坐窗台,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严禁任何人在起吊物件上停留和物件下行走、停留。

  9、新入厂工人应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并指定熟练工人带领,工作不少于半年,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后方准独立工作,厂内工作变动,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凡检修人员检修设备时,一律挂禁止启动“禁止合闸”“勿动危险”等警示牌,执行谁挂谁取。

  11、不得碰摸运转设备,,严禁清扫正在运行的皮带和皮带头尾轮等设备。

  12、凡厂外车辆不得进入厂房。

  13、岗位用水清扫卫生时,不要把水溅到电气设备上,以免导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