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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眼工(煤巷电钻、岩巷风钻)安全操作规程

2011-09-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打眼前的准备

  A、检查待打眼的掘进工作面的安全情况是否良好。如掘进工作面的顶板,巷帮有松煤、活石,必须及时清除,架棚支护的支架歪扭要重新扶正加固,并及时背帮护顶,锚网支护的锚杆出现断裂或顶网躺肚要重新加固和处理,掘进当头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要进行补架补棚或锚网支护。

  B、采用煤电钻打眼时,在打眼前必须检查电缆有无破皮漏电,电钻外壳、后罩、风翅是否完好,开关是否灵活,并送电进行试转听其音是否正常,检查电钻、电缆插销是否完好,如上述检查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必须进行处理,否则不得打眼。

  C、检查钻头四角是否锋利,合金片是否缺损或脱落,不合格的钻头及时更换。

  D、检查钻杆是否弯曲变形,长度是否符合孔深要求,不合格的钻杆,必须及时更换。

  2、掘进工作面有以下情况之一,严禁打眼。

  A、掘进工作面风机停转、巷道无风。

  B、掘进当头20米范围巷道中,瓦斯0.8%时,或掘进巷道内局部空洞瓦斯积聚达到2%时。

  C、无防尘水。

  D、掘进当头拒爆未处理完毕。

  E、掘进工作面安全条件不好。

  3、打眼前必须看好中、腰线,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进行。

  4、打眼施工时,严禁人员站在转动钻杆边,严禁用脚蹬钻杆。

  5、眼位过高时,必须搭设牢固的工作台,严禁把电钻举在头顶以上打眼。

  6、超过25度以上的上山掘进工作面打眼时,后方要设挡板,以防人员滑下而发生人身事故。

  7、下山当头打眼时,必须将底部的浮煤清理到实底,如有积水,必须排干,严禁在水中打眼。

  8、严禁套孔加深打眼。

  9、打眼过程中,如出现煤层出水,瓦斯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打(并不得抽出钻杆),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11、处理拒爆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执行。

  12、打完眼,必须将打眼工具、设备撤出距当头30米以外,存放在安全地点,严禁打干钻。

  二、岩巷风钻打眼工

  1、打眼工要熟练掌握《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中的炮眼布置图、锚杆支护图,掌握炮眼或锚杆眼的角度及深度,严格按《作业规程》要求打眼。

  2、打眼工进班时,首先要检查巷道及工作面支护状况,当头控顶距过大,影响安全时,必须坚持由外向里,先支护后打眼的顺序,严格敲帮问顶制度,清理好松散岩石、危岩。风筒距当头距离超过规定要先接风筒后再打眼。

  3、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完了,加好各种润滑剂。必须把巷道中、腰线引到当头、定好各眼眼位。

  4、打眼前,先检查风钻是否有拒爆、残爆,如有,必须先处理好。对残余炮眼可在距离残余炮眼0.3米处,钻与残余炮眼相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起爆。无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加深。

  5、只有在炮眼全部钻完,并把钻具运到安全地点后,方可装药。严禁打眼、装药平行作业。

  6、当头及巷道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打眼,当头及巷道中瓦斯达到1.2%时,必须切断电源,撤出人员。

  7、打眼时,人员必须站在支护牢固地点,并有专人观察顶板动态,发现危岩,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处理好后方可恢复工作。

  8、每个眼钻完后,必须将眼吹洗干净。

  9、打眼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钻孔中的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拨出钻杆,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如发现情况危急时,必须立即撤出受威胁地区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当头及巷道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打眼、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