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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风员安全操作规程

2011-09-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㈠工作要求

  ⒈矿井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⒉测风应在专门的测风站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要选择巷道断面规整、无片帮空顶、无障碍物、无淋水和前后10米内无拐弯的风流直线巷道内进行。

  ⒊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

  ⑴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的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10天。

  ⑵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10天。掘进工作面风量,可以在距工作面20米左右的地方选择巷道断面规整处测定,也可以测定风筒出风处断面的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风量。

  ⑶各硐室风量,应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量。或利用两点风量差计算风量。

  ⑷斜巷测风要特别注意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注意风表垂直风流。

  ⑸采区巷道测风要注意顶板支护,电车通过的地方测风要停车停电测风,以防冒顶、触电等事故发生。

  ㈡操作准备

  ⒈明确任务:明确测风地点、项目,即测量所测地点的巷道面积、风速、风量等。

  ⒉准备仪器:下井前要选好所要使用仪表的类别、型号,并检查仪表是否完好、风表校正曲线是否吻合。带齐必需的各类检测仪器、记录工具、皮尺、秒表等。

  ㈢操作顺序

  检查仪器→下井测风→填测风手册→填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测风报表。

  ㈣测风正常操作

  ⒈根据所测地点的风速,选择合适的风表(微速风表0.3~0.5米/秒;高速风表10米/秒以上)

  ⒉选用风表移动路线:可采用折线法(六线法)、四线法、迂回八线法、定点法、标准线路法等方法之一。

  ⒊测风开始前应关闭读数据,将风表指针回零(不能回零的应记录初始数据),测风开始前先将风表运转30秒时再开动计数器。在开停风表计数器的同时,开停秒表。

  ⒋测风过程中,风表移动要平稳、匀速,不允许在测量过程中为了保证在1分钟内走完全程而改变风表移动速度。

  ⒌风表在移动时,测风员持表姿势应采用侧身法。测风时风表不能离测风员身体及测风地点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厘米以上的距离。

  ⒍测风过程中,测风员要能够看到刻度盘。风表要与风流方向垂直(在倾斜井巷中更要注意)角度不得大于10°。

  ⒎在同一断面处测风不得少于3次,每次的结果误差不应超过5%,如误差大于5%,需要加测1次,直到满足要求[误差=(最大读数-最小读数)/最小读数]。取3次的平均值。

  ⒏根据风表校正曲线的公式计算所测巷道的真风速。

  ⒐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速。采用V=KV直公式。式中K可以从校正系数表(巷道断面和测风员所占的面积影响系数)中查得或采用K=(S-0.4)/S计算(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平方米)

  ⒑采用下式计算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量。

  Q=VS

  式中S——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平方米

      V——计算的巷道风速,米/秒

  ⒒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测量时间记入测风手册。

  ⒓将所测实际风速、计算风量、测量时间填入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

  ⒔上井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做到“牌板”、“手册”、“报表”三对口。

  ⒕风表要放入风表盒内保存、携带,避免碰撞,不能用嘴吹动或用手拨动风表叶片,不要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⒖风表使用完毕以后,如果叶片、轴上有水珠,应用脱脂棉轻轻擦去,或用吸水纸吸去水分后放入风表盒内保存。

  ⒗发现风速(风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要立即查明原因,并立即向通风部门和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