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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工操作规程

2011-10-1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参加采煤工作面作业的各工种人员都必须认真学习《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认真贯彻作业规程所规定的各种要求与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一)打眼

  1、 打眼工作顺序

  准备(领取工具→携带工具→敷设电缆)→检查→处理→打眼操作(试转→开眼→钻进→排煤粉)→工作结束

  2、打眼前的检查和处理

  (1)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应进行全面检查,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打眼,打眼前,必须敲帮问顶,遇有伞檐、浮块等应用手镐、长撬处理掉。

  (2)用铁丝把钻头固定在钻杆上,钎尾套在电钻卡套内,要紧密结合,起动电钻检查旋转方向是否正确。

  3、电钻、钻杆、电缆的检查和准备。

  (1)电钻开头应灵敏可靠,防爆插销严密,如发现有火花痕迹,不准使用。

  (2)电钻应试转一下,其转动方面正确,声音正常。

  (3)电缆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不漏电。

  (4)将电缆烧成圆圈,其一端固定在电钻上并系结好,要手握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的电缆。不准安上钻杆挑着电钻作业,不准用电缆拖拉电钻,更不准带电拖拉电钻,严禁强拉硬拽 。

  (5)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

  (6)急倾斜工作面要用结实绳子卸套运送电钻。

  (7)采准巷道内的电缆都必须吊挂整齐牢固,不许随意仍放,散乱堆积。

  4、有下列情况之时,不准打眼或应立即停止打眼,在向上级汇报并妥善处理、确认安全后,方能继续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3)发现煤层变潮、煤层松软,有挂煤、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的透水预兆时。

  (4)打眼中突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应立即停钻并不准抽动钻杆。

  (5)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

  (6)控顶距离或空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

  (7)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或倒棚未扶处。

  5、打眼工应按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打眼。对凹凸不平的煤壁要根据情况减少或加大眼深,保证放炮后的煤壁平直。

  6、打眼时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导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手把操作。

  7、开眼时,硬煤要先用手镐刨点定位,软煤可直接用钻头开定眼。定好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二、三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8、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打眼的方向和角度。推进时要均匀使劲,不可用力生猛,要顺势推进,每隔一段时间要来回拉动钻杆,排除煤粉。

  9、有下列情况之时,应立即停止打眼。

  (1)出煤卡住钻头或钻杆;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

  (3)电钻外壳超温(60度或烫手)或有烧焦味;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

  (5)电钻外壳带电。

  10、处理瞎炮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或放炮员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应用木扦或竹扦挖出部分炮泥,并插入炮棍以确定瞎炮炮眼方向;

  (3)在距瞎炮至少0.3米处,平行瞎炮眼打新眼,其深度可稍大于瞎炮深度。

  11、要向放炮员交代本班打眼情况。尤其要交代清楚瞎炮的具体位置及注意事项。

  (二)支护

  1、每个工作面必须备齐铁锤、钢钎、斧子、锯子、量具等工具;备足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2、上班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首先必须进行敲帮问顶,敲帮问顶前先清除好退路,发现不正常声音时,说明顶板已经离层须将离层的岩石处理干净。

  3、工作地点后应检查顶板、煤帮和支护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理。

  4、煤层顶板支护的坑木直径必须随着煤层的厚度增大而增大,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5、打点柱时,坑木粗头向上,且与顶板垂直线有3°~5°的迎山角,点柱支护在坚硬的岩石上,严禁支护在浮煤浮石上;当开采急倾斜煤层时,点柱应紧靠煤壁。

  6、煤层顶板有裂隙时,必须采用带帽点柱,即在点柱上端垫一块长度0.3~0.5米、宽度0.1~0.2米、厚度0.05米的木板,且木板方向应裂隙方向垂直。

  7、煤层底板有裂隙时,必须采用穿鞋点柱,即在点柱下端垫一块长度0.3~0.5米、宽度0.1~0.2米、厚度0.05米的木板,且木板方向应裂隙方向垂直。

  8、工作面需要采特殊支架形式的中,应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

  9、采煤工作面确实需要回柱的,应在水平负责人和安全员指导下,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