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检查工作
1.检查电钻有无破损,螺丝、螺帽是否松动齐全,开关是否灵活可靠,插销是否完整,移动或使用电钻时,严禁用电缆直接拖拽电钻。
2.每班检查试验综合保护设备是否灵活可靠,是否失爆。
3.检查电缆有无破损,接头是否严密结实。如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或断相时不准使用。
4.检查工作地点是否安全,并随时敲帮问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5.插入防爆插销后,然后通电运转,检查电煤钻旋转方向是否按顺时针方向转动,声音是否正常。
6.打眼时禁止带帆布手套和线手套,工作服袖口必须系好钮扣,以免被钻杆咬住。
7.必须悬挂好电缆,特别是横过输送机时,要悬吊妥善,以防溜子运转时拉断。
8.对电钻综保必须每班试验一次,并作好记录。
二、打眼工作及注意事项
1.打眼工必须熟悉和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布置方式,炮眼深度及炮眼角度,如遇特殊情况,应经现场跟班队长或班长同意方可改变。
2.采用橡胶套筒将电钻钎子套住挂眼或用工具稳住钎子。为防止卡钻,应经常将钻杆往外拉一拉,以排除煤粉。
3.打眼时用力要均匀,不准强推硬压。
4.打眼时应随时注意溜子上方来的大块煤矸和其它物料;在薄煤层横跨溜子打眼时应停溜子;机采工作面打眼时应预防锚链弹人。
5.禁止在残眼内重新打眼。
6.电钻在运转中,若发现外壳温度过高,声音异常等情况时,应待温度降低和排除故障。
7.电煤钻必须用四芯电缆,接地必须完好,并按规定使用,以保证安全。
8.打完炮眼后,先切断电源,然后拨出防爆插销,再将电缆整齐圈放在进(回)风巷安全、宽敞、干燥的地方。
9.电钻一旦出现打眼工不能处理的故障时,应及时找机电维修工进行检修。
10.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达1.0%及以上时,或煤层出现瓦斯突出、穿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打眼,待处理后,继续打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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