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操作规程
2011-10-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1.严禁坐在药箱上装配引药。
2.装配引药时,应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
3.装药量和封泥长度必须按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的要求执行。
4.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得装药放炮。
5.放炮距离应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6.放炮工监督班(组)长向所有通往碛头的通路设好警戒。
7.必须坚持“三人放炮制”和“一炮三检制”。
8.连线、通电必须有放炮员一人操作,连接母线时,必须检查是否扭接短路。
9.放炮后工作面烟未吹散,人员不准进入工作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