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监测工操作规程

2011-10-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瓦斯监测装置的维护与调试维修必须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专职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懂得仪器的工作原理,结构及日常管理维护,有一定的无线电修理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从事此项工作。

  2.仪器在搬运和拆卸时要小心谨慎,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以及对机内一些连线的拉扯,避免损坏脆弱元件和造成开路。

  3.仪器的报警,断电值,断电,复电范围等严格按《规程》要求设置。

  4.为了使瓦斯传感器在瓦斯超限时起断电作用,局扇应使用磁力开关,并使用风电闭锁装置。

  5.定期(每月)维护仪器,保持仪器处于良好状态;仪器经过半年运行后,应将井下部分运至地面进行全面的清扫,擦拭,烘干维修。

  6.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1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检查接收机的跟踪,报警点,检查和调整分站断电点,指示精度,确保仪器正常工作。

  7.发现仪器工作不正常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向工作区域现场安全管理负责人交代,并向调度室值班人员汇报情况。

  8.做好仪器维修的准备工作和元件保存工作。

  9.建立调试和维修记录台帐,做好日常维修和调试记录工作。

  10.搞好工作环境的清洁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上一篇:瓦检员操作规程

下一篇:探放水工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