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测风工操作规程

2011-10-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入井前应对所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要求:

  1.1 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丝无松动,风表校正曲线对号。

  1.2 秒表的开关和指针灵活。

  1.3 根据测量风速的大小,选用合适的风表。

  2.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记数器指针回零或记下始读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秒左右后,再同时启动风表记数器和秒表进行测定,测定结束时同时关闭风表开、停应与秒表开、停一致。

  3.根据测得的表速在风表校正曲线上查得对应的真风速。

  4.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3次,取其平均值。

  5.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太近,一般应保持200mm以上的距离。

  6.在倾斜巷道内测风时,要注意使风表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

  7.在遇列车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时,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

  8.及时记录和换算测定结果,发现问题应重新测定。

  9.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温度等,所测结果应及时填入测风牌板。原始数据应立即记入测风日志。

  10.风表叶片不得和其它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风表用后应放入盒内,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

  11.应按规定的测风制度进行工作。

上一篇:探放水工规程

下一篇:通风工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