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通风工操作规程

2011-10-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用车运送局部通风机时,要有专人负责并和信号工,摘钩工取得联系。装卸车时要互相配合,稳起稳落,防止损坏设备和碰伤装卸人员。

  2. 用平板车运送时,要固定牢固,两侧不得超过车身0.1米。

  3. 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时,局部通风机及其启动装置应安装在掘进巷道口10米以外的进风侧。

  4. 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顶板支护应完好,无滴水;机体安装要稳固,并装有安全罩;与风筒连接处要有过渡节,连接要牢固,并符合《通风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

  5. 在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中,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并装设两闭锁(风电闭锁,瓦斯闭锁)设施,并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其它规定,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行。

  6.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的吸量必须小于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防止出现循环风。

  7. 风筒吊挂平、直、避免车挂,炮崩,必须逢环必挂环环吃紧;风筒之间接口严密;一趟风筒的直径要一致,如不一致,要有过渡节。

  8. 经常检查井下风筒,如有破口要随时修补,做到不漏风。

  9. 更换风筒时,不得随意停局部通风机,必须停机时,应与掘进工作面的班组长和司机取得联系,待停止工作,撤出人员方可更换;当瓦斯涌出量大时,必须把工作面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后再更换风筒。

  10. 巷道掘进完工后,应在通风队的指挥下及时把风筒全部拆除,拆除风筒时,应由里往外依次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