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修理工应熟悉矿车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修理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能独立工作。
2. 考核不合格及未经考核的,不准独立从事维修工作。助手和学徒可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有关操作。
3. 使用专用设备或工具时,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其性能,使用方法,懂得操作规程。
4. 检修车辆前,首先应了解检修部位后,才准进行检修工作。不准盲目从事乱搞乱拆。
5. 修补车箱时,先应量好尺寸,按图下料。不准大料小用或下错料。
6. 拆卸车轮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依次拆卸组装。不准用锤子直接敲打。
7. 煮洗轴承时,要穿胶靴并带胶手套。往锅内放烧碱时,要慢慢地沿着锅而下。严禁乱向锅内丢轴承或烧碱,以免液体溅出伤人。
8. 检修好的车厢、车架、缓冲器、轮轴、连接器等,均应符合要求。应作好检修记录,然后投入使用。
9. 矿车在井下检修需烧焊时,必须制定井下施焊的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焊作业。
10. 每班工作完毕后,对使用的工具,专用设备要进行清扫,对余下的材料要分类堆放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