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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1-11-10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一、井下维修硐室应悬挂防火标志,严禁烟火,各种工具及备品备件应摆放整齐,禁用电热炉或大灯泡防潮、烘干、取暖,使用过的废油、棉纱、废纸和油毡等易燃物应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及时运到地面处理。

  二、需到现场检修时,应检查顶部浮石,支护情况和电力分布情况,安设好照明,清理场地,撤离无关人员。过于窄小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不得作为检修场地,检修场地严禁烟火。

  三、需上天井工作时,应检查梯子、平台牢固情况和通风情况,并清理浮石。在溜井口、井筒内或其它高处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将零星工具装在工具袋中或用安全绳系牢栓在身上。

  四、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可靠绝缘,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手锤把必须加楔牢固,刮刀、锉刀必须有柄。

  五、电力机械设备检修时,应先停止运行,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志或设专人监护。风动设备检修应在风绳与风管联接处之前关闭风源,并放完余风。无轨设备检修前应在驾驶室前挂“有人检修,不许发动”的警告牌,并采取可靠制动,拆卸轮胎时应先放气。

  六、在检修中必须进行电、火焊作业时,应遵守井下防火规定。

  七、打大锤时,严禁戴手套,且擦千锤把上的泥水,用套筒扳手时,不准用套管加力;用活动扳手时,应选择适当的规格;用台虎钳夹工件时,不准用手锤打虎钳手柄;在虎钳上斩工件时,应设置安全档。

  八、用千斤顶将设备抬高时,必须用枕木将设备的梁架衬垫稳固,行走设备还须用手刹制动,将轮胎楔好。

  九、装运设备的铲斗呈举起姿态时,不许进行检修,必须时应用支架将大臂(铲斗)可靠支撑稳固,或用枕木将大臂(铲斗)衬垫稳固。

  十、轮胎打气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钢圈装入后应使用专用工具将钢圈别住,边充气边用锤均匀敲击研合。

  十一、设备检修完毕,应检查机体(箱)内是否遗留工具,材料或多余的零配件,恢复各种盖(墙)板和原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护罩、栏杆等)。

  十二、需将设备悬吊检修时,悬吊工作必须由起重工进行,设备电器部分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

  十三、重要设备的检修,应按规定填写检修记录,重要部位的检修结束后,应经操作人员共同试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