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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1-11-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所用药品、标样、溶液都应有标签,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2、禁止使用化验室的器皿盛装食物,也不能用茶杯、食具盛装药品,更不要用烧杯当茶具使用。

  3、稀释浓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等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4、开启易挥发液体试剂之前,先将试剂瓶放在自来水流中冷却几分钟,开启时瓶口不要对人,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

  5、易燃溶剂加热时,必须在水浴或沙浴中进行,避免明火。

  6、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血,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7、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若为石膏封口可用水泡软后打开,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8、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9 、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拨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拨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10、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1、禁止用火焰在液化气管道上寻找漏气的地方,应该用肥皂水来检查漏气。

  12、配制药品或试验中能放出有毒和腐蚀性气体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13、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14、做好本岗位的文明生产工作。

  15、遵守《工人岗位通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