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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探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2-10-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进行点检,并认真检查作业场地、钻塔、工具等,确认完好后,方可开始作业。

  2.升降机长时间有静负荷,制动把手必须锁住。

  3.升降钻具时应做到:

  3.1止动手把要准;

  3.2升降要稳,不准猛拉、急下;

  3.3不准用手摸钢丝绳。

  4.多人共同上下钻具要相互配合,由一人指挥,不准用手摸提引器底部。

  5.钻进时,注意观察杆连接部位情况,禁止修理水接头及扶持水接头钻进。

  6.上下钻具时,应关住提升器并定位,做到轻倒,慢放。

  7.钻孔故障或卡钻时,禁止用升降机强力提升。

  8.钻孔的提引器必须有导向绳,导向挂重必须绑扎牢固,防止脱落。

  9.钻机搬迁时,必须先检查升降机、绷绳等,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升降钻塔作业。

  10.多人抬机时,应协调配合,设专人指挥。

  11.钻机场地,必须平坦、坚实稳固,钻塔基础填方面积不准超过塔基1/4.

  12.钻机安放应牢固,平稳。

  13.机台应有防雷电装置及足够完好的消防器材,钻机旋转部位、皮带必须有防护罩,电器必须接地良好。

  14.井下作业时,上下井必须遵守乘罐制度、斜井行人的管理制度等;在巷道、作业场地行走时必须注意来往车辆、爆破、行车等信号标志。

  15.井下钻机放置地点的顶板、两帮必须稳固,如有异常时应与所在车间联系,处理或支护后,方可安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