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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地质工安全操作规程

2012-10-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井下作业,防护用品必须佩带齐全(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口罩、水鞋、手电和备用电珠),否则不得下井工作。

  2.必须严格遵守乘罐制度,做到不抢乘、抢下,乘罐不打闹,上罐后及时挂好链条,手抓紧罐笼两侧的铁杆,听从安全员的指挥。从斜坡道下井时应注意来往车辆、信号、标志:

  3.进入井下工作场地,要注意爆破警戒标志和其它安全标志,严防误入爆区、顶板危险点作业。

  4.必须熟悉采区内天、溜井的分布位置;作业前,应检查顶板及两帮岩石情况。

  5.严禁触动、攀登采场内的电气设施、采运设备。

  6.禁止进入通风条件恶性劣、长期未工作的独头巷道作业,需要进入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两人以上同行。

  7.井下地质素描时,首先应确认爆破地点,检查所描巷道的顶板及两帮有无坍塌冒落的危险,确认巷道安全后,方能开始工作。

  8.在巷道中打块取样时,要佩防护镜,打块高度不得超过人的胸部。

  9.进行爆堆采样,如悬顶或有塌落可能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再进行采样。

  10.钻孔岩芯采样时,搬动岩芯箱必须两人操作;不准触动钻探设备。

  11.必须与井下车间有关人员经常联系,及时了解作业、改炮和爆破点以及通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能入内工作;采场(独头巷道)顶板、两帮未处理,爆破后烟未散尽时,禁止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