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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司机(客、货、小车、消防、救护)安全操作规程

2012-10-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1.汽车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2.出车前应对车辆进行点检,方向盘、制动、信号系统必须灵活、可靠,否则不准作业。

  3.严禁酒后驾车,禁止将车辆交与他人或无证人员驾驶;不准驾驶与驾证不符车辆。

  4.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及有关规定。

  5.严禁驾驶车辆时饮食、交谈及做与驾驶无关的事。

  6.驾驶室严禁超座,脚踏板、叶子板等处禁止乘人或堆放物品。

  7.不准超负荷装载或客货混装。

  8.夜晚、大雾、路况恶劣等情况应小心低速驾驶,能见度低时可停车等候。

  9.装车重心不平衡不准驾驶,装运超长、超宽、超高物件绑扎应牢固,并设有标志,驾驶必须小心谨慎,必要时,应有专人引导。

  10.维护车辆时应有针对维护的内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拉手刹、支撑、掩垫以防车辆滑动。轮胎不得带负荷充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