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使用的瓦斯检查仪器进行全面检查,各零部件是否齐全,不合格的瓦检仪不准使用。
2、光学式瓦斯检查仪,要检查二氧化碳吸收管和水份吸收管内的药物是否失效,已失效的要更换。粗读数窗与精读数窗内的刻画、线条要清晰,粗读数目镜聚光好,仪器及气球是否漏气,电池是否符合要求。
3、电子式瓦斯检查仪要检查充电是否达到规定的电压要求。
4、在与待测地点温度相近(不大于10℃)的新鲜风流中,将瓦检仪对零。
5、在待测地点,将连接进气口的橡皮管伸到待测处,慢慢地捏吸气球5-6次,使待测处的混合气体进入瓦斯室。
6、按粗读数电门按钮,从目镜中观察原选择对零黑线的移动位置,同时顺时针转动精读数手轮,将原对零的黑线退到整数位置,并读取该数,然后按下精读数电门按钮,从精读数窗中读取小数,两次读数之和,即为该处的瓦斯浓度。
7、电子式瓦斯检查仪打开电源,将瓦检仪伸到待测地点,3秒钟读数。
8、二氧化碳检测时,取掉瓦检仪二氧化碳吸收管,混合气体不经二氧化碳管进入瓦斯室按第5条和第6条的顺序进行操作,读数再减去该处的瓦斯浓度,即为该处二氧化碳浓度(精确读数应再乘0.955)。
9、一测点测完后,按精读数盘上的读数反时针方向退到零,盖粗读数目镜护罩,供下一测点继续使用。
10、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每一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准空班漏检。检查结果记录在瓦斯记录牌和手簿上,并告诉作业人员。出井后将检查结果填在瓦斯记录簿上,及时送矿长审阅。
1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现场问题,不能处理的要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12、携带仪器下井应正确佩戴,防止碰撞,并定期将仪器送有关部门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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