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纪律
1.1. 上岗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否则罚款后停止工作。
1.2. 电石装桶前要严格检查,禁止使用已损坏的电石包装物,对已封装口被损坏的桶装及袋装电石应及时倒装,避免发生粉化或引发其他事故。对潮湿有水的电石桶,要进行烘干后使用,以防发生爆炸。
1.3. 严禁打砸未凝固的电石砣(60℃度以上),以防电石水溅出伤人。
1.4. 严禁破碎被水浸湿了的电石。严禁潮湿的电石粉末装桶、装袋。
1.5. 在破碎机正在工作时不得用手将电石大块推到破碎机入料口,或用手取出入料口内的电石。
1.6. 如发现破碎机有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停止破碎,禁止破碎机带病作业。
1.7. 严禁用天车吊砸电石。
1.8. 重电石桶应轻装轻放,电石桶两头禁止站人,防电石桶爆炸后伤人。
1.9. 储存的成品电石桶必须封好桶盖,以防漏水而使电石受潮发生事故。
1.10. 严禁把大块电石放在桶上用锤砸,以免桶内电石产生火花引起爆炸伤人。
1.11. 电石破碎时严格执行出口定单及内销特殊定单要求的粒度,不允许出现偏大或偏小的现象。
1.12. 破碎粒度调大,以减少小粒度及破碎粉末的产生。
1.13. 电石破碎机下面的电石需班班清扫,以防粉化。
1.14. 包装电石要保质保量、准确计量,对公司和用户要负责。
1.15. 严格按销售公司下发发货通知单破碎,破碎质量达不到销售公司要求的可另行更换包装物。
1.16. 16、2--20mm以下的筛下物要均匀地掺入袋中(具体掺入量为每袋7kg)
1.17. 破碎现场卫生要班班清扫,地面不得有烟头等任何杂物,清扫卫生不得推托找借口,交接班未清扫的要追究当班破碎人员及破碎承包人责任。
1.18. 禁止将清扫卫生扫出的电石面子及与电石无关的杂质等装入电石桶、袋内,如铁屑、铜屑等。
起草:孙 强 审核: 批准: 更改状态: A/0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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