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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高机安全操作规程

2014-12-23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 主要存在机械损伤、跌落、碰撞的安全风险。

  二、 上岗前培训

  堆高车属于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应当按国家规定由受过专业培训并经地级市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严禁无证上岗。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监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 操作前车辆检查

  操作员每日操作前需对设备例行检查,并空载试车,检查剎车、转向盘、喇叭、照明、油量、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正常且是否灵敏可靠;

  堆高车作业前后,应检查外观,看是否需加注柴油、润滑油和冷却水;等;

  每日检查项目需由操作员如实记录于”堆高车日点检记录表”中;若有异常处理则记录在点检表的备注栏中;

  四、 操作时需遵守的规章制度:

  严禁违章驾驶;严禁带病驾驶及酒后驾驶;

  堆高车的基本组成是前方的举升机构和车辆本身.叉车的前轮即为举升的支点,而叉车的重心与货物的重心之间必须保持平衡.所以,在举升货物时,这两个位置之间的相关性,对堆高机的安全有极大的影响.

  起步时要看清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行驶时遇不良条件,应减速慢行;

  严禁超载、超长、超宽、超高装卸,滚动物品必须绑扎牢固,当装载货物的重心超出设计载荷中心距时,其额定载荷量要相应减少。

  运行时严禁载人,严禁将脚搁在离合器上,以避免离合器机构损坏,除叉车作业时需要低速征微前进或后退外,一律不允许离合器处在半分离状态;

  在运行时,应提起货叉100~150mm,并不得随意提升或下降。铲货物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车身的2/3。一般情况下运行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超过150mm,货叉升起后,不准有人在下面停留或穿梭,叉车不管有无载货,货叉底下严禁人员进出;

  在厂区范围内转弯驾驶时,须遵守三原则:减速、鸣号(即鸣喇叭)、靠右行,还须正确判断路的宽度及弯度的大小,以掌握最佳的转弯时机;

  堆高车转弯、进入车间、库房或狭窄地带时应减速鸣号.

  搬运货物时,当货叉上承载着货物上下坡时,须保持货物向上的方向操作(注:即上坡时前进行驶,下坡时则倒退行驶);

  搬运货物时,当操作员的视线被大体积的货物所阻挡时,请倒退行驶;若不能倒退搬运货物则需设定专业人员指挥行驶路线;倒退行驶时,不管有无载货请减速鸣号行驶。

  通过架桥、草坪地面或松软场地等地段时,操作员应考虑该地段的路面是否足够承担该叉车及货物的总重量;

  叉车不得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上;

  不得进入易燃、易爆的库房及车间;

  铲化学危险品时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叉车行驶时严禁升起载有货物的货叉;

  搬运货物时严禁超载,叉车搬运货物时不得高于其所承载之额定载货重量,本堆高车的额定载货总重量上限为:2500KG;

  搬运时,对于搬运有特别防护要求的货物,操作员一律要遵守包装上之警示标识,例如:禁止倒立,易碎品等,以免搬运中因不慎碰撞、掉落等原因导致货物质量受损,必要时应主动提交质量部门或相关部门重新检验判定之;

  搬运时应有足够之装、卸埸所,适当的暂存空间、堆放区域及必要之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