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2009-06-1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装置等是否正常。

    (2)塔机司机要与现场指挥人员配合好;同时,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

    (3)不得使有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4)严禁拔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吊钩直接挂吊物、用塔机运送人员。

    (5)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6)当风力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

    (7)施工现场装有2台以上塔式起重机时,2台塔机距离应保证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之间至少有2m;高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与低位起重机取高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8)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

    (9)在进行保养和检修时,应切断塔式起重机的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