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车应由操作熟练的人员担任操作。
2、起吊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的机械、电器、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严禁带病起吊。
3、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吊物上升要防止撞顶。如二人操作,操作电钮人应听从挂钩人的指挥。
4、必须遵守起重安全操作规程,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式电器开关,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行车在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7、吊物时严禁斜吊和快速起落,吊物下严禁站人和通行。
8、起吊物件要平稳,物件上不准站人,不准吊人玩耍。
9、吊物不准长时间悬吊空中。
10、使用完毕后,行车应停放在合适固定地方,吊钩上升到2米位置。
11、维修时要切断电源,并挂上警告牌。
12、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
⑴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⑵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⑶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⑷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⑸歪拉斜挂不吊。
⑹工件上站人或工作上浮放着活动物的不吊。
⑺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⑻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
⑼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⑽要溢扬的液体不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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