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要求:
1. 氧气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颜色标志进行涂色(瓶身为兰色白字)。
2. 氧气瓶嘴及瓶身不许沾污油脂。并不准用可燃物质做密封填料。
3. 氧气瓶嘴零件。不准用黑色金属制做。
4. 氧气瓶必须要有两个防震圈和旋紧安全帽。
5. 氧气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使用:
①氧气瓶颜色不符合规定者。
②瓶身有裂纹和被压伤者。
③水压期试验已超压者。
④瓶嘴有缺陷者。
⑤有报废标志者。
二〉氧气瓶的使用
1. 氧气瓶内压力不准用完,必须保留0。1-0。2Mpa的剩余压力。
2. 开、关氧气瓶时,手和工具不准有油脂。
3. 氧气瓶除有特殊需要外,必须装上减压阀。
4. 氧气瓶嘴或减压器发生冻结时,须用开水或用低压蒸汽解冻,严禁用火焰加热或铁器敲击氧气瓶。
5. 氧气瓶和减压器,不许沾有油脂,检查氧气瓶嘴是否泄漏时,可用肥皂水涂在瓶口上试验。
6. 氧气瓶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时,不准任意乱拆,须送回氧气站处理。
7. 氧气嘴接头和减压器接头,不准用可燃物质做垫和涂油,必须采用无油的钢纸垫。
8. 氧气瓶在使用时,放置地点,应符合下要求:
①夏季不要放在日光曝晒的地方。
②不要放在容易跌落和容易受到外来撞击的地方。
③氧气瓶放在热辐射的地方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三〉氧气瓶的储存
1. 氧气瓶库内不准用火炉取暖,温度一般不许超过40℃。
2. 氧气瓶存放必须直立放置整齐,远离热源,并设立栏杆和支架固定。
3. 存放点周围10米以内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4. 库房内应配置消火器,砂箱等消防工具。
5. 库房内的照明装置,应采取防爆式,开关应设在外面。
四〉氧气瓶的运输
1. 氧气瓶在运输时,必须配带防震圈和瓶帽,并在车上固定牢固。
2. 必须轻装轻卸,防止撞击,严禁用抛、滚、滑的装卸方法。
3. 禁止把氧气瓶和乙炔气瓶、易燃品、油脂及带有油污的物品放在一起,并不得同车运输。
4. 非装卸和押运人员不准乘座,并不准在氧气瓶车上吸烟。
5. 用汽车运输时,其装箱高度不准超过车箱。
6. 各单位取送氧气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总厂安全部门考核合格后发证,方许操作,不许代替。
7. 严禁用天车吊运氧气瓶。
8. 现场使用的氧气筐必须整齐摆放在瓶架上,不许乱扔。
9. 用胶轮推车运送氧气时,瓶帽应放在人推拉的一边,严禁瓶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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