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汽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行车前,应检查并确认拖挂装置、制动气管、电缆接头等连接良好,且轮胎气压符合规定。
3.运输超限物件时,必须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线行驶。超限部分白天应挂红旗,夜晚应挂红灯。超高物体应有专人照管,并应配电工随带工具保护途中输电线路,保证运行安全。
4.拖车装卸机械时,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路面上,轮胎应制动并用三角木楔塞紧。
5.拖车搭设的跳板应坚实,与地面夹角:在装卸履带式起重机、挖掘机、压路机时,不应大于15°;装卸履带式推土机、拖拉机时,不应大于25°。
6.装卸能自行上下拖车的机械,应由机长或熟练的驾驶人员操作,并应由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熟悉指挥的拖车及装运机械的性能、特点。上、下车动作应缓慢平稳,不得在跳板上调整方向。
7.装运履带式起重机,其起重臂应拆短,其高度应不超过起重机操作室最高点,起重臂应向后,吊钩应落下平放在拖车上并固定牢固。
8.装运推土机时,当铲刀超过拖车宽度时,应拆除铲刀。不能拆除时,执行运输超限物件的规定。
9.装车后,各制动器应制动住,各保险装置应锁牢,履带或车轮应楔紧,并应绑扎牢固。
10.拖管车装管时,管子高度不准超过拖车护栏,前部管口应摆放整齐。管子捆绑必须牢固,拉运光管时,管子之间应有衬垫。
11.拖车、拖管车行驶应保持平稳,上、下坡道时,应提前换低速挡,不得中途换挡和紧急制动。严禁下坡空挡滑行。拖车上和拖运机械的驾驶室内严禁载人。
12.行驶中应对车辆和拖运物件的捆绑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捆绑松动,必须待重新紧固后方可继续行驶。
13.雨、雪、霜冻天气装卸车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4.拖车停放地应坚实平坦。长期停放或重车停放过夜时,有支撑设施的拖车,应将平板支起,减轻轮胎承压。
15.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挡,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挡,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6.严寒地区停放过夜时,应将贮气筒中空气和积水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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