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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止设备操作规程(贮罐、计量罐、塔类)

2010-06-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静止设备在日常使用管理中除了遵守相关工艺规程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使用前的准备:

  1、罐区内严禁堆放杂物、杂草、易燃易爆物品,有防护墙的要保证完整无缺。

  2、检查罐体有无变形和渗漏现象。罐体的防腐、保温、保冷层应保证完好,需要采取遮阳措施的,切勿使阳光直接曝晒罐体。

  3、压力容器应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附件(安全阀、压力表、液面计、视镜、温度计、法兰、阀门、接地线等)是否灵敏好用,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4、设备的平台、栏杆、斜梯等是否完整、牢固。

  5、对于要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贮罐,投入使用前,必须对罐内的空气进行置换,置换方法可采用氮气置换法。

  二、使用中:

  1、定期巡回检查贮罐内压力、温度、液位等是否在规定范围内,与罐体相关的阀门是否在工艺规定的开启或关闭状态。

  2、遇到有跑、冒、滴、漏等现象时,应立即采取果断处理措施。

  3、定期检查罐体有无变形和渗漏现象,罐体的防腐、保温、保冷层是否完好,

  4、压力容器在使用中,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碎、泄压后指示不能回零位,铅封破坏等情况,均应立即更换。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1.5级,最高压力处应用红线表明。

  三、日常检查维护:

  1、贮罐内有压力时,不得对其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

  2、使用时应严格遵循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不得任意修改贮罐的原设计条件,严禁贮罐在超温、超压、超装的状态下运行。

  3、属压力容器类的静止设备除了遵守以上规定外,还应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五章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