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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10-08-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司机必须全面了解起重机各工作机构的构造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严格按说明书和指示牌中的规定进行操作。

  2、起重作业前应平整场地,清理障碍物,选择坚实地基,调整支腿。以保证回转支承面倾斜小于1°30’。

  3、禁止不用支腿进行起重作业,支腿必须牢固可靠,不准用石块做支腿垫衬物必须用枕木。

  4、吊起重物禁止伸缩吊臂。

  5、吊起重物,调整工作幅度时(一般限于较小吨位),一定要在起吊垂直允许的幅度内进行,绝不允许超出起重垂直允许的幅度。

  6、起重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

  7、禁止起重机吊拔埋在地下的重物或斜拉重物。

  8、吊起重物后严禁调整支腿,需要调整支腿时应将重物放下并缩回吊臂。

  9、当起重机连续作业时应注意液压油温度不得超过75℃,否则应停机冷却,待油温下降后再继续工作。

  10、起重机作业只允许在车的后方及两侧方进行。

  11、放支腿时,一定要先放水平支腿,后放垂直支腿;收支腿时一定要先收垂直支腿后收水平支腿。

  12、空负荷时,各机件允许同时动作,吊重物时严禁同时操作。

  13、在起重作业期间,不允许随意拨动离合器操纵杆手柄。

  14、司机与起重工必须密切配合。操作前必须先鸣喇叭。

  15、起重机不得在斜坡上横向作业更不许朝下坡方向转动起重臂。

  16、起重臂与输电线路间的安全距离见下表

输电线路电 压

1千伏以下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m

2m

4m

5m

6m

  17、起重机严禁超载使用。如果用两台起重机同时起重一件重物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两车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过两车所允许的起重总和的75%;绑扎吊索时要注意负荷的分配,每车分担的负荷不能超过昕允许的最大起重量的80%。

  18、汽车吊司机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发给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