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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2010-10-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据需要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连锁开关等装置,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2. 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两机或多机抬吊时,必须有统一指挥,动作配合协调,吊重应分配合理,不得超过单机允许起重量的80%。

  4. 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

  5. 起吊时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须与架空电线保持安全距离。

  6. 起吊物件应拉流绳,速度要均匀,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平移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

  7. 物件起吊时,禁止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主,司机及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8. 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

  9. 起吊重物严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应用手刹或脚刹控制缓慢下降。

  10. 严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结在地面、设备上的物件。

  11. 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件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

  12. 自升式起重机吊运物件时,平衡重必须移动至规定位置。

  13. 在顶升中,必须有专人指挥,看管电源,操纵液压系统和紧固螺栓。顶升时必须放松电线,放松长度应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固定好电缆卷筒。

  14. 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进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住,严禁塔帽放置旋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