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井架安装完成,应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2条 井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必须定机、定人、定岗作业。
第3条 使用前应先检查确认设备零部件、安全装置齐全良好有效。检查卷扬机与地面固定情况,防护设备、电线电路、制动装置和钢丝绳应完好,符合安全操作要求,并空载试车,正常后方准使用。
第4条 升降机必须设置灵敏可靠的双向联系信号装置,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并且信号准确,操作者的视线应清晰,遇有不清楚时应立即停机察看,使用过程中必须管好上料和卸料人员的操作安全。
第5条 升降机严禁载人,不准吊超出吊篮长X宽X高物料,严禁超载使用。
第6条 严禁一个人操作两台或两台以上的升降机,开机操作时精神必须集中,不得在作业时谈天说笑。不准疲劳作业。
第7条 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如发现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检修,严禁在转动中用手去拉或用脚去踩钢丝绳。
第8条 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第9条 缆风绳不得随意拆除,凡需临时拆除的,应先行加固升降机。
第10条 必须注意检查架体和轨道,若发现变形必须立即停机并及时纠正。
第11条 作业中任何人不得跨越正在工作的卷扬机,或从吊篮下通过。
第12条 操作人员要离开或作业完成后,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第13条 升降机严禁带病运转,在运转中如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开关箱加锁后方可进行维修,禁止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擦洗、注油等工作。
第14条 井架必须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设备"十字"作业,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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