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培训并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机,操机时不准穿背心、拖鞋及西装短裤,戴好安全帽。
2.操机人员严禁在服用酒精类饮料及麻醉剂药物后操机。
3.每次使用之前,必须开动葫芦进行空负荷运转,检查按钮能否可靠地控制葫芦的升降和运行,限位器动作是否灵活可靠,运转时是否有异声或有气味,钢丝绳能否在卷筒上正确缠绕。如果是不正常,应排除后再使用。
4.起吊货物时,严禁超负荷使用,起吊接近额定负荷的重物时,应有物重依据或进行估算。
5.每次起吊时,宜先点动按钮,使重物拉紧钢丝绳后再进行起吊,不能体面斜起吊重物,严禁用葫芦将重物沿地面拖动及重物长时间悬吊。
6.在使用中如碰到按钮失灵,接触器触点粘合等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若使XLD4型控制箱,则可直接拨动总开关到总停位置,即可切断电源。
7.使用完毕后,应将吊勾升至离地面2米以上,应轻手放开控制按钮盒,不可抛摇,并切断电源总闸以确保安全。
8.未经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同意审核,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拆除电动葫芦起重机上 的任何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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