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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011-04-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必须使用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否则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2、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受压受潮并不得和汽油等溶剂接触。

  3、刃具应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

  4、受潮、变形、裂缝、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类、碱类的砂轮不得使用。受潮的砂轮片,不得自行烘干使用。砂轮与接盘间软垫庆安装稳妥,螺帽不得过紧。

  5、作业前必须检查外壳,手柄无裂缝、破损,电气保护装置良好、可靠、机械防护装置齐全。

  6、手持砂轮机、角向磨光机,必须装防护罩,操作时,加力要平稳,不得用电过猛,砂轮不得倾斜。

  7、严禁超荷载使用,随时注意音响、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作业时间过长,温度升高时,应停机待自然冷却后再进行作业。机具运转时不得撒手。

  8、使用冲击电钻注意事项:

  (1)钻头应顶在工件上再打钻,不得空打和顶死。

  (2)钻孔时应避开砼中的钢筋。

  (3)必须垂直地顶在工件上,不得在钻孔中晃动。

  (4)使用直径在25mm以上的冲击电钻时,作业场地周围应设防护栏。在地面以上操作应有稳固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