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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罐安全操作规程

2011-06-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一般情况下,将储罐保持在空罐或低液位状态,避免罐内长期储存过多的液体物料。

  2. 平时需将储罐进、出料阀门保持在关闭状态,严禁罐内物料自然泄漏。

  3. 保证呼吸阀灵敏可靠,使罐内始终处于常压状态,严禁进、出料作业时造成罐内憋压或负压的情况出现。

  4. 进料作业时,打开进料阀门,使物料顺畅进入罐内。观察液位计,掌握罐内液面位置,严禁物料冒顶。进料结束时,立即关闭进料阀门。

  5. 出料作业时,打开出料阀门,使物料从罐内顺畅流出,出料结束时,立即关闭出料阀门。

  6. 对于成品储罐,当罐内液位<0.6m时,严禁用罐内的电热棒加热罐内成品,以免电热棒干烧而烧毁,同时罐内成品的加热温度应<80℃。当罐内液位<1m时,应禁止使用罐内的搅拌器对成品进行搅拌,避免搅拌浆处于失衡状态而造成损坏,同时应使罐内成品的温度高于其凝点5℃以上方允许搅拌。

  7. 储罐周围30m区域内严禁烟火,并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

  8. 储罐须有可靠的防雷装置及防静电设施,并保持接地良好。

  9. 储罐周围严禁杂草生长及化工废料的污染,保持场地的整洁,并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

  10. 严禁不同物料的混装,使罐内物料保持纯净并无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