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通则:
1、操作者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起重工上岗证书。 2、作业前应对电源线和插头,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指示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3、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作业;作业前,必须给以电铃声音告知,操作中接近人时应以断续铃声报警。
4、司机必须严格按起重机额定起重量进行吊装作业,不允许超载起吊(最大起重量:600公斤,或棉包8包)。
5、起重机不允许斜拉或斜吊物品,并禁止用于拔、撞等类似作业,在不确定物品重量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6、起重机在作业时,严禁进行润滑或维修。
7、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在作业区域内活动和进行其他工作。
8、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和停留,严禁吊运人员。
9、对于紧急停车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使用前检查和准备:
1、作业前必须把H型支腿伸至限位处,拧紧固定螺栓,垫妥支腿座,转动支腿丝杆,使前后轮胎刚离地为止。
2、检查各操纵手柄和制动器及其他操纵装置是否正常。
3、检查各机构,钢丝绳及吊索应完好无损,如有开焊和变形应停止使用。
4、空载运转起重机各工作机构,检查运转方向是否运转正常,不正常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调整电源相序。
5、空载检查起重臂变幅限位器及起是否正常。
6、检查变幅机构滑轮,每班加注润滑脂。
作业时的注意事项:
1、起吊重物时,在充分估计重物的重量与确定起重臂的倾角幅度后,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5厘米,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及货物捆扎的牢固性后,再平稳吊运。
2、起吊重物时,升降速度要均匀;当重物接近吊装部位或地面时,应慢速升降,以防冲击。
3、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应有重叠,打结的现象,要排列整齐;放绳时,卷筒上钢丝绳应不少于2圈以上。
4、作业时,当货物吊离地面时,司机不得擅离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离岗时,必须将货物先放到地面,将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切断电源后才能离岗。
5、遇有使制动器容易失灵的气候(下雨,下雪,有雾等)时,应特别注意检查制动器,如发现制动失效或打滑时应及时予以修理或调整;升降时应放慢速度。
6、起重机在回转作业时,场地要平整坚实;H型支腿要支实,保持水平,下车回转支承面倾斜度不应大于1:50,回转时不得突然起动或反向制动/
7、当风超过五级时,起重机应停止作业,并插入回转锁定销。
8、夜间作业时,应有足够的照明,畅通的吊运通道。
9、在作业区域,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等保持一定距离,使在作业时不至发生碰撞。
10、当起重机作短距离运行前,起重臂应置于最小幅度处,吊钩上升到距臂端1米处,并必须插入回转锁定销,在运行中还需有人拾拉电缆,以免被轮胎挤压发生事故。
作业完毕后
1、作业完毕后,起重臂应置于正前方最最小幅度处,吊钩上升到距臂端1米处,并必须插入回转锁定销。
2、各操作手柄置于0位,断开外接电源,关好插座箱门,把电线收绕到电线绞盘上。
3、用胶板苫盖行走部分电气控制盒。
4、司机离开驾驶室,必须关闭窗户并锁好司机室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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